手叔 作品

第1章 穿书成舔狗(第2页)

 马林看到妇女身上黑棉袄虽然旧,手肘部才有补丁。再看年轻女孩,身上穿着短了一截的红底花棉袄,脚下鞋帮有一块跑线。

 “娘俩穿的比我还好,坑蒙拐骗多少年了?”

 下炕的时候,他看到自己膝盖和裤裆上的的布丁,穿过来的这位家里也不富裕。

 女孩举起一根手指,小脸鼓鼓的,“第一次。”

 马林脑袋猛然一阵剧痛,整个人已经站立不稳,捂着脑袋呻吟起来。妇人趁机撞开马林,一把拉着女儿的手跑出去。

 “娘,慢点。”女孩被马林踹到膝盖跑不快,一瘸一拐被母亲拎着飞起。

 半敞开的房门,寒风不停歇刮进来,马林蜷缩在地上抽搐。

 他想起那场火灾,楼梯房小区近乎无人管理,门口一嘴假牙的大爷,电动自行车电池随意带上楼。

 不出意外出了意外,楼下缺德鬼偷偷带上楼的电池着火,老破小烧起来非常快。

 一栋楼里不是上班,就是老人送孙子上学,缺德鬼第一时间跑下楼。

 就烧死楼上他一人,好运气。

 扶着炕沿,像条蛆蛄蛹到炕上躺下,地上太凉。

 他知道自己穿越了,幸好这位也叫马林,不用改这个烂大街的名字。

 这里是关外某地的上礼镇公社,家里父母健在,父亲马金成是公社运输队赶大车的,母亲何富英普通家庭妇女。

 上头一个姐姐马红梅,在公社制衣作坊挣工分。

 父亲马金成这一辈两兄弟加一个妹妹,人丁不旺。叔叔家两个闺女,马林算是老马家第三代代的独苗苗,传承香火的唯一。

 不对。

 他这是穿书,不是穿越。

 被烧死前他失业一个月,熬夜通宵看小说早上补觉,所以着火时候没跑出去。

 看了一本什么麻辣娇妻下乡的年代文,其中有个角色和他重名都叫马林,姐姐马红梅,全家都是女主角崛起的踏脚石。

 回忆书里的内容,自己连男三都算不上。

 女主肖可可是个插队下乡的女知青,前身马林和她上礼镇上一见误终身,琼瑶式的为她生,为她死,为她蹉跎一辈子。

 八九十年代为了肖可可的事业,前身走南闯北,隐身幕后到处给女主擦屁股。为了给肖可可保驾护航还涉黑,最后死在仇人刀下。

 书中写到,肖可可得知舔狗前身的死讯,靠在男主怀中,千禧年的烟花升起,她默默祝福前身来生灿烂辉煌。

 灿烂你妹,舔狗,不得好死。

 一拍炕席,马林挪屁股蹭到炕沿,炕也太烫了!

 摸了摸后背和屁股,棉袄棉裤都烫硬了。刚才自己醒过来,是不是也被烫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