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996章(第2页)
之所以财政收入能够直接翻两番,由一百五十万变成六百万,主要还是刘弘毅办的大多数工厂,都是国营的,要不就是大集体。
所有利润,除了留下一部分用于来年的扩大再生产,剩下的都要上缴给县财政。
比如楚州商品城,在壮安领导干部眼里,简直就是“无本万利”,百分之百的空手套白狼。建设资金乃至施工监督队伍,全都由楚州那边派过来,壮安付出的就是一块城郊荒地。
唯一的支出,是征地款。
这个年代的征地款,实话说,真的少得可怜。
成本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而壮安商品城建成之后,所有铺面租售所得,壮安要分百分之四十。
已经建成的一号楼,总建筑面积就达到了一万两千平方米。
就说能卖多少钱吧!
这是利润,不是税收。
壮安县可以不必上解给市里和省里。
在分税制没有实行之前,税收的分配比例是这样的:地方留下百分之六十九,上解百分之三十一。所以改革开放之后十来年,在财税上形成了一种“奇怪”的现象:沿海先发展起来的地区,非常有钱。但是中西部地区依旧很贫穷,国家也不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