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337章(第2页)
“炼个火,先把自己家烧了。”庄玉自语道,而这自语中,却又带着一股自得。
也懒得今日就收拾,他便挥手放出了赤龙马,上马后便朝着岛南岸码头冲了过去。
等到了码头处,看了一眼自己的家族石碑,这石碑倒还没遭殃。
上了码头,庄玉便收起了赤龙马。
走到码头尽处,再次一挥手,一艘黑色的御水舟,便浮在了脚边的海水之中。
舟长约一丈、宽约三尺,通体漆黑,舟身下方有三条纵贯的黄色灵力符文。
此御水舟是由黑精玉和橡灵木混合炼制而成,是炼器术的产物。
上岛二十八年了,庄玉总共也没有用过几次,每次也都是在黑潭岛五十里以内活动,尚从未远离过。
尽管宗门有要求,宗门附属家族,任何时候都必须有人在族中驻守。
不过庄玉这家族,只有他一个人,此时准备离岛,他也是不在乎这些规矩了。
只见,身形一闪,他便从码头转到了水舟前方,随后一提体内灵力,向下通过双脚灌入舟中。
一瞬间,御水舟立时破水而起,如巨浆划开波面,脱弦利箭一般,就冲进了茫茫海水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