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白事,接活(第2页)

 刚才只是下意识的害怕九叔,但转念一想便又不怕了。

 文才的天赋实在不佳,努力不退步就已经能够让九叔满意了。

 既然没有退步,师父你又看不见,那凭什么说我偷懒呢?

 文才的嘴角带了一些得意。

 林煜可爱的脸蛋儿挂满了无奈,两只乌溜溜的眼珠子不停的向上翻着,露出一些眼白。

 自从发觉了林煜的天赋似乎无穷无尽一般,九叔便开始努力给林煜最好的资源。

 莫说每天用什么汤药,最起码桌子上的大鱼大肉每天是没有断过的。

 正所谓穷文富武。

 练功夫不吃的够营养怎么能行?

 一开始的九叔每天往外掏钱,还感觉心在滴血,毕竟他也是节俭惯了的。

 也是因为以前为了将文才养大,费了不少的精力和钱财,再加上他本人性格的原因,修道也不容易,就想着文才将来,多方因素混合在一起,环境便塑造出来了一个抠门的九叔。

 但时间一长九叔也习惯了,而且越来越大方,颇有一些千金散尽还复来的感觉。

 尤其是看着林煜的进步,一天比一天大,实在是尤其让九叔感到惊喜,更愿意往外掏钱了。

 手心手背都是肉,虽然九叔现在最偏爱林煜,但文才每天负责做饭,做出来的鸡鸭鱼肉,总不能只让文才看着吧。

 一桌的饭自然也是大家一起吃。

 偏偏文才又偷懒,每天练功不认真,一个月的时间整个人直接胖了一圈儿。

 九叔怎么可能看不出来?

 只不过奢侈了一个多月,义庄的家底儿都快要被林煜给掏空了。

 毕竟九叔刚来到此地也并没有很长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