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681章(第2页)
林易一句冷笑话,逗得在场大哥们纷纷开怀大笑。没错,就是这个理,只要兜里有钱,在哪里都是人上人。
“林先生,你是不是准备要带着我们发大财啊?”韩宾出声了。
林易对这个搭子很满意,这就叫配合。
“诸位,不知道你们是不是在这巴掌地方大的地方打久了,把脑子都打混了。你们在这里打死打生,一年能赚多少钱?”
听到林大老板问到这个扎心的问题,所有人都低下了头。
别看他们在外面风风光光,实际上,那大多数都是社团的财产。
真正落到他们口袋里的,少则几百万,多则也就是个几千万。
那些走粉的虽然赚的多,但同样的,被拉去打靶的机会也更大。
“诸位,时代变了,现在不是靠拳脚吃饭的年代了。你一个人再能打,真的能够扛得过子弹?
就算你能躲子弹,难道你还能躲得过去火箭筒?”
提到火箭筒,所有人的脸上都不约而同的抽了一下。
虽然他们没有证据,但港岛发生的那几次大案,哪一次没有林易的身影?
最惨的就是覃成那一次,事后,有一些人也去到了现场,看着那坑坑洼洼的地,还带着片片焦黑,不用问,就是火箭筒的杰作。
平时他们社团争斗,拿把枪都算是很威风了,偶尔有悍匪用a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