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7章 既来之,则安之
所以我顺手牵羊,拿走了桌上一个小钱包,里头装满了古币,也算是文物级别,价值不比那几枚铜钱低多少,换几千万不成问题。
收拾停当,我擦干净桌面,掏出张黄纸,打算画张寻人符。
这符得沾点要找那人常用的东西,最好是掉的头发、指甲之类的。
我在枕头上摸摸索索,好不容易找到两根粗头发。
点燃寻人符,冒出一团青烟化作小鸟,扑棱棱往外飞去。
我紧随其后,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生怕跟丢了。
这法术嘛,白天用最合适,晚上青烟一不留神就混进夜色里,眨眼功夫,那奇怪的小鸟就不见了踪影。
幸好,目标没跑远,就在旁边一个破旧的小柴房窝着。
好端端的客房不待,偏往这灰头土脸的地儿钻,图个啥?
柴房里头窸窸窣窣的,我悄咪咪吹灭了火折子,随手捡了块石头扔过去。
“嘭!”
石子正中门板,响亮得很,里头的动静立马消停,接着门吱嘎一声开了,走出来一团黑乎乎的东西。
那不是人,竟是……一头恶狠狠的狼。
没错,正是头顶那条疤的狼王。
这家伙溜达到金家,肯定和新来的城主脱不了干系。
说曹操曹操到,城主大人衣衫不整,仅穿了条裤子,露出一身腱子肉,大摇大摆跟了出来。
气势瞬间爆棚,不再是当初我眼中的小角色,倒像个力大无穷的野狼了。
“躲在暗处的,给老子滚出来!”
他这一嗓子吼完,金家主卧室的灯光刷地亮起。
不一会儿,金兰和俩老太太急匆匆奔到门口,老太太们手里攥着锄头,一脸惊恐,大声呵斥:
“谁在那儿闹腾呢?”
新任城主并没瞅见我,倒是那狼王,和我本就不对付,鼻子嗅了嗅,嗖一下窜到树下,冲着树上的我一阵狂吠。
城主眼神一寒,浑身的煞气藏都藏不住,不知哪儿抽出一把长刀,风风火火地冲过来。
“给我下来!”
既然被发现了,藏着掖着也没意思,我冲树下的家伙喊道:
“凭什么下去?有能耐你上来砍我呀!”
“活得不耐烦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