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8章 指认(第3页)
宋父宋母闻言一愣,随后宋母有些着急地说道:“怎么不能证明?!她在客厅里摘口罩的时候,我看到了她的脸!我能证明,就是她!”
谈臻警官闻言却摇了摇头:“你是当事人,你的证词不能作为决定性证据,你们应该有这个常识的吧?”
听谈臻警官这么说,宋父也急了。
宋父伸出手,指着夏时歌身上的羽绒服说道:“那她穿的衣服呢?!她身上这件羽绒服,和监控里小偷身上的那件一模一样!这总做不得假吧!”
谈臻警官皱着眉又仔细看了看监控画面,夏时歌也凑过去盯着监控看了看。
确实是同一件……
这件羽绒服的领口有微微的荷叶领设计,封。
这件羽绒服是夏时歌大学时期买的,当时她年龄小,有些偏爱花里胡哨的东西,就买了这件羽绒服。后来这件羽绒服她穿了好几年,有了感情,一直没舍得丢。
关键是,这件羽绒服既不是大牌,也不是爆款,是夏时歌在一个小众网店里买的,店铺只有一百多个粉丝。
网店是个独立品牌,店主自已就是唯一的设计师,出于兴趣爱好,店主自已设计、打版、制衣,因为过于小众,这件羽绒服销量很低,只成交了十来件。
夏时歌买完这件羽绒服没几天,店铺就清仓倒闭了。
难道真的这么巧合,全国销量十来件的衣服,恰好就在新都小区出现了第二件?
夏时歌沉浸在自已的回忆里,只听谈臻警官摇了摇头,回答道:“这也不能证明什么,也许恰好就是同一件衣服而已,你们这些证据都站不住脚。”
这可不是谈臻警官偏袒夏时歌,而是确实没办法仅凭这三段监控画面就定夏时歌的罪!
没有正脸,现场也没有留下痕迹,说破天也只是嫌疑人罢了!疑罪从无,这些都不能给夏时歌定罪!
谈臻警官捏了捏眉心,对着面前的宋父宋母问道:“你们还能提供其他证据吗?”
正在这时,身后有一道女声传来:“警察同志,我可以做人证!”
夏时歌闻言一愣,随后她在心里默默翻了个白眼。
这个声音她太熟悉不过了,不用抬头她都知道是谁在说话——是林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