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4章(第2页)

 自己只管按着蜂主的命令行事即可!

 李清风微微点头,目光落在香菱身上若有所思。

 自古以来,对于人贩子的刑法都是极为重的,

 在秦朝,一旦发现人贩子,无论主犯从犯,卖方买方,一律死刑。

 唐代,贩卖良人者,首犯绞,从犯流三千里。

 明律,设方略诱取良人为奴婢、妻妾、子孙,杖一百,徒三年。凡采生折割,无论主从,一律凌迟!

 人贩子,死不足惜!

 这就让李清风就不得不感慨,后世那些对人贩子人性化的律文了。

 多少个家庭因为人贩子骨肉分离,家破人亡。

 孩子被人贩子拐走,运气好的了,便是卖到偏远地区。

 好歹还活着,未来还有相见的机会。

 运气差的,不听话了被人贩子打死,

 或者被人贩子卖给一些乞讨组织采生折割,甚至是卖给那些丧尽天良的器官贩卖组织都有可能。

 多少夫妻耗尽家财,乃至一生,临死之前都未能再见自己的儿女一面,死不瞑目。

 可是那些人贩子,被抓住了之后呢?

 几年十几年,最高不过无期的牢狱,

 再加一句不痛不痒的涕泗横流的道歉,便算赎了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