诡话的猫 作品

第169章 达仔也是哥级人物了(第2页)

 毕竟自己离开了半年时间,跟他们一时有点陌生感也是在所难免的事。

 等过段时间就没问题了。

 闲着无聊,李绍安问道:

 “达仔你休假半个月,是家里出了什么事吗?”

 软饭达连连摇头道:

 “我现在在香江,多少也算个人物,家里能有什么事。

 是我爸从英伦回来了,所以我想陪陪他。”

 “哦?”

 李绍安有点惊讶。

 虽然达仔跟了他那么久,但还真没有了解过他的家庭背景。

 达仔看自己大佬有兴趣听,便接着说道:

 “我家有两兄弟,小时候家里很穷。

 我爸为了养活我和我哥。

 就让我妈在家带我们两兄弟,一个人跑去英伦打工了。

 原本想着做几年就回来,谁知道一去就是二十年。

 现在我不是有出息了吗?

 所以我就叫他回来养老,别在异国他乡打工了。”

 软饭达其实很感激李绍安这个大佬的。

 如果没有他提携自己,估计现在自己还是个巡逻臭脚呢。

 而且他高升探长后,家里也额外有三个工作岗位。

 现在他哥和嫂子就在李绍安的工厂里当个小组长。

 他妈妈帮他哥带孩子。

 剩下还有一个工作岗位,达仔给了从小就很关照自己家的堂哥。

 毕竟这可是个月薪上万港币的工作,如果关系不好,他怎么可能会给别人。

 李绍安点点头,达仔还是个很孝顺的人的。

 想到今天也没什么大事,闲着也是闲着。

 不如去达仔家看看,关心一下这个服务周全的小弟。

 于是问道:

 “方不方便我也去你家看看。”

 达仔闻言大喜。

 怎么可能不愿意,大佬要来自己家,那是大好事啊。

 这表示大佬愿意亲近他这个做小的。

 多少人求都求不来。

 连声笑应道:

 “大佬你能过来我家,那是蓬什么来着。

 哦对了,是蓬荜生辉的大好事啊。

 肯定欢迎啊。”

 李绍安哈哈大笑,这就是他为什么这么喜欢达仔的原因。

 够醒目,会说话。

 “行吧,我们就不回警署了,现在直接去你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