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做局(第3页)
“以你的身形来看,血量应该有4200—4500毫升。双腿被斩断,大动脉出血的速度很快,用不了多久,你就会感觉到头晕目眩、口干舌燥。”
“当失血量超过五分之一,也就是800毫升的时候,你的心跳会越来越快、越来越快。失血达到一半的时候,你就会像南郊廿里坡野树林里吊死的那些男人一样,难以呼吸。”
“你的心肝脾肺肾开始衰竭,一个接一个地坏掉。哦,对了,血浆还会渗透到你的肺里。到那时,你喘一口气,吐出来的是血,吸进去的也是血。
“很好,看来你的大脑已经开始昏沉了。不过没关系,你的意识是清醒的,可以非常清淅地体验到,大量失血慢慢死去,是什么样的感觉!”
说罢,齐逸抬手摆了摆,像是在告别这个将死之人。
堂内所有人,齐刷刷看向他。分明是面容青涩的少年郎,却令在场大部分人感觉到一种难言的压迫感。
薛寅与唐竟舟眼中,三分惊疑七分欣赏。二人早就习惯了刀口舔血的生活,对如何斩杀对手,有着极为丰富的经验,自然知道断去双腿乃重伤,便是有医师急救也难保活命,但从未听过如此细致的分析。
一众衙役,不明觉厉。
这少年先前差点被那疯书生捅死,此时却极其平静,平静得近乎冷酷地将一个人如何死去,说得这么详细。想到这一层,衙役们心底只觉得一寒,本能地有些惧怕。
横的怕愣的,愣的怕疯的。比起那个疯书生,这个少年更恐怖。
知府陈翰轩缓缓坐回原位,双眼虚起,与谋士兰安交换了一个眼神,二人皆微微颔首。
衙役们没那般心思,但这两位对方才发生的一切,洞若观火、心知肚明。
十八具幼童尸身运进府署衙门时,陈翰轩只觉得眼前一黑,整个人差点原地裂开。他本以为此案极难侦破,苦恼得想去察院里将郑迎松那厮提出来,用鞭子狠狠抽一顿,以泄心头之愤。
但他知道,这么做根本无济于事,他甚至都做好了写折子自行请罪的准备。
万万没想到,一个半时辰后,凶犯便落网了!
陈翰轩恨不得当堂千刀万剐了此獠,又因有可能牵涉那起惹不起的旧案,他心底已做出‘不可将此獠转交刑部,必须当堂解决’的决定。
可惜,苦无铁证。
就算此人身上有浓重的皂角味,还有怎么洗也无法彻底清除的香火气,也无法证明他就是杀人凶手。在其居所搜查到还未用完的乳香,但他完全可以抵赖,说自己用了、吃了,甚至说扔到护城河里,都行。总之,这些都不是能将其钉死的直接证据。
因此,齐逸刚开骂,陈知府心底就是一喜。他知道这少年定是有意为之,目的是激得此獠自暴罪状。
只是不知齐逸究竟对那疯书生说了什么,竟激得其奋起反抗。那两个南城捕快看似上前阻拦,实则是给那书生创造一个夺刀的机会。
如此,银燕薛寅出手断其双腿,自然就合情合理,且合法。
大启律例,人犯言语冲撞官员、衙役,杖三十。若发狂欲伤人,便是当堂杀了,出手的官员、衙役,无需担负任何罪责。
借刀杀人,又以言语暗示众衙役不可施救。如此一来,此人之死,与他这位知府,就没有半分干系了。
这个局,做的漂亮!
陈翰轩目光炯炯地看向长身而立的少年,心底暗自决定‘此子必须收为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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