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志 作品

第284章 江边的竞速(第2页)

 为何自己的小叔不在军师天团里出谋划策,反而要到穷乡僻壤做一个地方官。

 一切的谋略失去了百姓的支持,就像是离开水的鱼,干瘪而又鸡肋。

 可士兵们越是这样,就越要保证他们生命安全。

 “全体都有,停止前进,这是命令。”

 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士兵们参军第一课就是令行禁止,即使心中万分不情愿向妖魔低头,士兵们还是停了下来。

 “你们已经十分优秀了,保护自己,在这场大战中活下来,将来胜利了,我请你们喝酒。”

 荀平的嘴角带着笑意,转身向前飞去,未走出百步,身后响起了号角之声。

 那位白发苍苍的老兵,吹响了腰间的号角,荀平没有在意,飞出了几百步,忽然听到左侧粮田里传来了奔跑的声音。

 沿村的百姓扛着锄头粪叉,铁锤镰刀冲了出来,跟在荀平身后狂奔,为首一人,拿着那个破旧的号角。

 “你们怎么来了,快躲起来?”

 “大人,这是我们扶余人的互助号角,我们听到号角声,从村里跑了出来,那群老兵让我们跟着你,不能让妖魔们渡河。”

 荀平怒道:“胡闹,士兵们舍生忘死地战斗就是为了保护你们,怎么可以本末倒置?”

 “大人,我们干别的不行,打猎射箭可是本行,妖魔,不就是能说话的野兽吗?”

 那位年轻人取下背后的桦木长弓,弯弓搭箭,对准对岸的妖魔射去。

 那名倒霉的妖魔应声而倒,捂着喉咙,身体一歪,摔进湍急的河水之中。

 又向前跑了五六里,村民们纷纷力竭,最后一人吹响号角,前方村子里的村民们跑了出来,加入荀平的队伍。

 此刻距离黑水城,超过百里,荀平身边之人,反而越来越多。

 荀平身边的村民已经换过五六茬,不变的是那件老旧的号角,始终跟着荀平身后。

 扶余百姓以接力的方式,死死跟在荀平身后,他们许多人都是第一次遇到妖魔,许多人吓得双脚酸软,许多人都不知为何而跑。

 但他们每个人都跑到身体的极限,动弹不得,才慢慢返回村子。

 为众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在这一刻,荀平才理解到张归元的良苦用心。

 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得民心者得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