儾猫 作品
第64章 耍LM
此刻大家都看清了是他,也便纷纷收了刀、归了位。搜索本文首发: 看书娃
胤祉一把拉住他:“哎呦喂,我的小……咳咳,乐郡王,你怎么自己跑到这里来了?这不是你乱跑的地方,要是你阿玛在这里,又得踹你两脚。”
弘时一边被胤祉拽着走,一边看着大殿前边的那个御史言官,“三伯,按照这个人的说法,我阿玛要是在这里,一定不会踹我两脚,反而会帮我递刀,再帮我喝彩。”
说着,艮过身子,冲着那人恶狠狠喊了一声:“对吧!!”
那言官毫无防备,猛然间被弘时吓得一缩。
康熙想笑,但以他一辈子当皇帝的素养,忍住了。
心里暗道:“这小子,到底还是来了。”
想着,又朝后面看了看,没看到其他人。
胤祉本想将弘时领到队列最后,毕竟他有爵位,按理也能留在大殿里。
可弘时挣脱了胤祉的手,跑到孟根身前,将自己的小手搭在侍卫的手上,昂着头,一字一顿地说道:“放!开!她!”
侍卫抬头看了看康熙,康熙给了个眼神,侍卫松开了孟根。
弘时拍了拍孟根的肩膀,柔声问道:“他弄伤你了吗?”
孟根摇摇头,回之以灿烂的笑容。
“别怕,跟我走。”弘时说完,拉着孟根的手,就往大殿外走。
“乐郡王~”殿前那人高声说道:“这里是朝堂,不是乐郡王的私宅,更不是乐郡王可以肆意妄为的地方。”
弘时没理他,拉着孟根继续往外走。
“乐郡王,你能走,她不能走,他是臣的证人和证据。”那人急道。
“你?”弘时站住脚,扭过头,“你说你是言官?”
“是,臣,是言官。”
“言官,有什么权力抓人?”弘时前世看过很多警匪片,虽不懂大清律例,但法律基础,大抵相差不大。
“这……”言官语塞,很快又反应过来,“不是抓,是请来作证。”
“请来?她是我的人,你,通过什么途径?请她?来作证?”弘时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