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耍LM


 此刻大家都看清了是他,也便纷纷收了刀、归了位。搜索本文首发: 看书娃  

 胤祉一把拉住他:“哎呦喂,我的小……咳咳,乐郡王,你怎么自己跑到这里来了?这不是你乱跑的地方,要是你阿玛在这里,又得踹你两脚。” 

 弘时一边被胤祉拽着走,一边看着大殿前边的那个御史言官,“三伯,按照这个人的说法,我阿玛要是在这里,一定不会踹我两脚,反而会帮我递刀,再帮我喝彩。” 

 说着,艮过身子,冲着那人恶狠狠喊了一声:“对吧!!” 

 那言官毫无防备,猛然间被弘时吓得一缩。 

 康熙想笑,但以他一辈子当皇帝的素养,忍住了。 

 心里暗道:“这小子,到底还是来了。” 

 想着,又朝后面看了看,没看到其他人。 

 胤祉本想将弘时领到队列最后,毕竟他有爵位,按理也能留在大殿里。 

 可弘时挣脱了胤祉的手,跑到孟根身前,将自己的小手搭在侍卫的手上,昂着头,一字一顿地说道:“放!开!她!” 

 侍卫抬头看了看康熙,康熙给了个眼神,侍卫松开了孟根。 

 弘时拍了拍孟根的肩膀,柔声问道:“他弄伤你了吗?” 

 孟根摇摇头,回之以灿烂的笑容。 

 “别怕,跟我走。”弘时说完,拉着孟根的手,就往大殿外走。 

 “乐郡王~”殿前那人高声说道:“这里是朝堂,不是乐郡王的私宅,更不是乐郡王可以肆意妄为的地方。” 

 弘时没理他,拉着孟根继续往外走。 

 “乐郡王,你能走,她不能走,他是臣的证人和证据。”那人急道。 

 “你?”弘时站住脚,扭过头,“你说你是言官?” 

 “是,臣,是言官。” 

 “言官,有什么权力抓人?”弘时前世看过很多警匪片,虽不懂大清律例,但法律基础,大抵相差不大。 

 “这……”言官语塞,很快又反应过来,“不是抓,是请来作证。” 

 “请来?她是我的人,你,通过什么途径?请她?来作证?”弘时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