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中养鱼 作品

第9章 第一笔版权费

林婧自然听不到他心里的想法,认真地点头答应道:“没有问题,我会尽快与李部长安排的人对接的。”

 “还有就是刚刚收到银行的确认信息,半岛音源着作权协会(komCA)给予词曲作者的版权费今天已经到账,抛去代缴的税款后差不多有3亿韩元,换算成人民币180万。”

 林婧汇报得不紧不慢,怕刘宇盛的感觉不直观,还帮他换算成了人民币。

 “在半岛写歌这么好赚么?iu赚的是不是比我还多啊?”刘宇盛其他的钱都在各种公司的账面上,写歌虽然没用本名,但却会直接进入他的个人账户。

 “这其实是去年下半年的版权收益结算,但《good day》9月底才发表,以后只是一个季度的收益,之后还会陆续有钱进账。”

 “据我所知,音源网站的收益分配其实很透明,网站会把收益分成两个部分,自身直接获得总销售额的40%作为运营收益,另外60%拨付给歌曲的制作方。”

 “音源着作权协会直接从制作公司拿走总额的10%,划归给词曲作者,而jyp或者yg这类的大公司只会拿出自己收到金额的10%,也就是总额的6%给歌手,剩余的44%归公司所有。”

 “一般作词和作曲会各取收入的一半,各占5%,比如你与iu之前的合作,词曲作者都是你一个人,你就可以直接拿到10%,作为歌手她只能拿6%。你们下次合作你谱曲她来填词,最后由她演唱的话,你拿5%,iu则会拿到11%。”

 “比例是这样分配没错,但实际还是有差别的,komCA帮作者收来的版权费固定半年结算一次,娱乐公司给歌手的就很难说了。”

 “专辑销量的分成方式就更加复杂了,词曲作者的收入是在成本中扣除,也差不多拿10%,而歌手就比较惨了,娱乐公司要扣除制作成本和流通成本后才开始分配,这些乱七八糟的成本包括但不限于:服装、造型、mv、编舞、制作以及各种公关费,经纪人、化妆师、伴舞的薪资等等,以及给各种流通渠道的返点让利,最终剩下的才是利润,然后根据公司预定的比例进行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