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见面(第3页)
毕竟自己主动问喜服,好像有些不妥,但绣线已经买了,还是要给的。
“啊”沈小邀是真没想到,李锦秋连这个都想到了,这个汉子心思也太细腻了吧!
“快缝好了”沈小邀想到才刚剪了样子的喜服,绝不能说还没开始缝,就只好说快了。
按他们这里的风俗习惯,俩人大婚的喜服都是由新娘子缝制的,一来是省钱,二来是考验新媳妇新夫郎的手艺如何,好让未来的婆母掌掌眼。
“你慢慢缝就是了,别累着自己,还有很久才成婚”李锦秋越说越觉得不妥,好像说的邀哥儿迫不及待要嫁似的。李锦秋此刻有点懊恼自己不善言辞了,他要是有大哥的一半能说会道就好了。
沈小邀倒是没往那方面想,现在他满脑子都是才刚剪了样子的喜服。
“你生气了吗?”李锦秋看着半天不说话的沈小邀,有点不安。
“啊?没有,我生什么气啊?”沈小邀有点没反应过来。
“没生气就好”李锦秋放下心来。
“对了,我给你缝了个钱袋子,还有一双手套。”沈小邀从随身带的布袋里拿出了一个褐色的钱袋子,袋子上面绣了两只鸳鸯,其含义不言而喻。而手套是上次李锦秋给他的兔皮做的,他做了个风领后还余下很多,就做了这个,怕他冬天拉车的时候手冷。
李锦秋看着眼前的东西,手指轻轻拂过那对鸳鸯,心里充满了甜意。大概这就是有夫郎后的感觉吧,有个人事事想着你,怕你短了这个缺了那个的。
“真好看”李锦秋看着沈小邀夸赞道。
沈小邀被看的不好意思的别开脸。
不远处望着这一幕的朱艳恨的攥紧了手里的篮子,篮子里的几根冬笋被晃出篮子都没有察觉。
此刻的朱艳已经被嫉妒占满了心头,因着她娘跟曹红叶原先是一个村子里的,做姑娘家的时候俩人就常常被村里那些闲的没事干的阿嬷们拿着互相攀比。王春花原先的家里比曹红叶宽裕些,因此出了好些风头。后来俩人又同嫁了一个村子,曹红叶日子越过越红火反观王春花一家,个个好吃懒做,端的无赖痞子样,王春花又怎会甘心?
于是,自己比不过,就拿自己的女儿跟人家的哥儿攀比。所以朱艳从小把沈小邀当做攀比的对象,也越来越看不顺眼他。
眼下沈小邀都那样了,还可以和条件那么好汉子定亲,那汉子也对他这么好!而她婚事不仅没有着落,爹和哥哥是那样子的光景,想想就知道好的人家肯定看不上她。因此,朱艳觉得自己处处被人耻笑。
她恶狠狠的想着,一个连孩子都不好生养的哥儿眼下被人好好相待着,等到过了门,发现不好生养,到时候可就要挨些打骂了。这样想着,原本嫉妒的喘不上气的她心里倒松缓了一些。
但是,她没想到的是,虽然之前安理说哥儿确实比姑娘难生育些,那也是因为之前日子艰难,哥儿当半个汉子用。现在日子好了,哪家明事理的不把哥儿当姑娘一样好好相待着?因此,哥儿身子养的好,自然生育也就容易了。至于她那些坏心思,估计她也就只能想想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