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261章(第3页)
那个男人说,你用你穿的那件衣服给我擦,我给十块钱。
蒋谨禾那天饿得眼冒金星,只要有钱,他什么都能做,之后那个商贾总光临他这里,说他的衣服比擦鞋布干净。
再后来,他当了商贾的司机,做起了皮鞋买卖,接着皮毛生意倒买倒卖,涉黑,组建自己的势力,灰产遍布南省。
从擦鞋匠摇身一变到南省黑帮土匪头目的宝座。
五年前,在方雅文的接尘宴上,蒋谨禾第一次遇到霍霆。
他那个时候挥霍无度,膨胀无比,觉得自己能在南省支起黑帮半边天,去接风宴的时候,穿着一身猎来的极其张扬的灰狼皮做的大衣,携自己的男宠入席。
却只被安排在了次席,连主桌都够不上。
而主席间坐着一人,在方雅文的手边,男人银灰色西装外套,没有半点张扬的穿着,五官英武周正。
方雅文会斜眼看他动作,主席上的其他人也视他为众矢之的。
唯他在宴席的白炽灯下,叼着雪茄,慵懒地扯了下领带。
那样的霍霆,像一杯淬毒的酒,口渴的人恨不得一醉方休,不渴的人也会迷上他的颜色。
男人眉宇间的桀骜狂傲,王者之气,谁出其右。
蒋谨禾一瞬迷恋上了这样的男人,拔出淤泥的光鲜亮丽,凌驾于他人的至高。
征服,是刻男人骨子里热血与欲望。
如今他知,恐怕他没有机会了。
蒋谨禾撤回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