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121章(第2页)
什么玩意,抢功劳也不是这么抢的。
“肖科长,这怎么能说是公安的案件呢,咱们办咱们的贪污案,他们办他们的杀人案,二者毫无关系。”侯亮平不服气的说道。
肖钢玉看了一眼侯亮平,心想不愧是敢公然下跪求娶大自己一轮女人的男人,脸皮不是一般的厚。
“亮平,咱们是汉东省反贪污贿赂局,处置的是省管干部。
刘兆奇就是一个县财政局局长,区区的县管干部,咱们处理不合适吧?”
“肖科长,咱们就说是在工作中发现的线索,快刀斩乱麻,没关系的,真要出了问题有我呢!”侯亮平保证道。
一想到能抢祁同伟的功劳,侯亮平就格外兴奋。
肖钢玉还能说什么,只能答应下来。
对于侯亮平,他是打不得骂不得说不得,关键是有时还要听其指令行事。(这个时期的侯亮平政治上还不成熟,一时未摆正自己的位置!)
按理来说即使两人发现线索,也应该移交给大北湖县反贪局,更别说从人家手中抢办夺案件了。
侯亮平能如此肆无忌惮的行事,就是仗着岳父梁群峰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