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宋明哲回国(第3页)
宋明哲打断江信的话,急道:“且慢,叔叔,我父亲坐拥一百多亿,却只给我五十亿两千二百一十万?”江信应道:“然也。”宋明哲急切追问:“那另一半去了何处?”江信无奈道:“另一半,你父亲分给了凌凝琦。”
宋明哲闻言,如遭雷击,难以置信地站起身来,道:“我不信!”说罢,一把夺过遗嘱,匆匆浏览起来,质问:“为何此遗嘱乃我父亲亡故当日所签?”江信答道:“乃你父亲临终前嘱我更改。”宋明哲愈发惊愕,道:“我父亲临终前更改的?”江信颔首:“正是。”宋明哲有些恼怒地问道:“那这位凌凝琦是何人?”江信答道:“凌凝琦乃凌天宇之女,二十年前,你父亲公司的合伙人之女,然其已仙逝,你父亲便将部分财产分给了她女儿。”宋明哲继续追问:“仅此缘由,叔叔,便让我父亲将本应属于我的财产,分予她五十亿?”江信点头,宋明哲难以置信地望向江信。宋明哲满脸狐疑,说道:“我觉得这简直是一个荒谬绝伦、无论如何都无法让人信服的理由。仅仅是朋友关系,为何要给她如此巨额的钱款?这难道不是太多了吗?而那个女人又究竟做过什么?一直以来辛苦做事的人可是我已经离世的父亲,难道不是吗?”江信一脸凝重,说道:“不行的,明哲。”宋明哲不依不饶,继续说道:“若是出于良心,我认为给她个一两千万便足矣。”江信摇了摇头,继续说道:“不行的明哲,根据遗嘱,你父亲分配给了她五十亿。”“停!叔叔,您无需再多言。在临终之际,我父亲想必是意识模糊、思绪混乱,我绝不会接受他在这种状态下变更的这份遗嘱。我决不会让那个女人来与我瓜分财产,我会亲自处理此事。那位叫凌凝琦的女人,休想得到一份本就不属于她的钱财。”江宇浩挺身而出,说道:“不行的,遗嘱就是如此书写的,倘若不按照遗嘱执行,这可是违法的。”宋明哲满不在乎地说:“违法?是吗?那又何妨。”说完,他转身来到客厅,打开煤气灶,妄图烧掉文件。江宇浩见状,一个箭步冲过去,将文件夺了过来,说道:“你疯了吗?遗嘱上面可是盖有印章的,你这样做可是会坐牢的。”江信随声附和道:“没错,即便你烧掉了这份遗嘱,也无济于事。”宋明哲一脸茫然,问道:“为何?”江信解释道:“遗嘱并非只有这一份啊,明哲。你父亲深知你会有这样的举动,所以让我准备了两份,另一份我存放在了极其安全的地方。明哲,我实在非常抱歉地告诉你,如果你不遵照遗嘱的条款行事,我就不得不走法律程序,将财产按照遗嘱分配给凌凝琦,迫使你履行这个义务。”宋明哲呆若木鸡,不知所措地说:“这简直是疯了!叔叔,您莫非是疯了吗?您难道认为别人比我更为重要吗?”江信一脸正色地说道:“非也,我不过是依循正确之法行事罢了。”江宇浩则振振有词地回应道:“倘若她无法分得财产,你亦休想得到,毕竟现今银行账户之上,尚书写着伯父之名,我们须得将这份遗嘱呈予银行,银行方才会为你与凌凝琦分配应得之资产,如此你方能领得钱款啊。”宋明哲既恼怒又无可奈何地伫立着,最终宋明哲万般无奈之下只得妥协,言道:“罢了,给便给吧,只是叔叔与宇浩需得带我去见见那位名为凌凝琦的女子,我定要去会会那位致使我父亲临终前更改遗嘱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