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宇宁 作品

第99章 还差首主题歌(第2页)

 “小季,这是人文社的邢大姐。找你是为了出书的事儿。”

 许大姐介绍道。

 “你好,季宇宁同志,我是人文社小说组北组的编辑,我姓邢。

 前几天我们韦主编已经跟您说了,我们社里要出版您的小说那五的单行本。

 今天我正好到座谈会这边来,所以把出版的手续带过来了。”

 季宇宁见状,也连忙客气的口称邢大姐。

 他知道,人文社小说北组,是专门负责京城的小说作者的,以后他如果要在人文社出版自己的书,估计责任编辑也会是这位邢大姐。

 邢大姐拿出一份合同。

 季宇宁一看,合同的名称为:着作物出版合同。

 这个合同格式文本,好像还是50年代的格式。这个着作物好像也是那个时代的词。

 前些年也没有出版书籍的稿酬一说,估计就把以前的格式合同拿过来了。

 不过季宇宁也无所谓,因为这个时候还没有合同法,也没有民法,更加没有着作权法。前世的民法通则好像是86年才出来的,而着作权法,是在90年代初才有的。

 季宇宁只是简单看了看稿酬的条款。还好,稿酬是按顶格千字7块钱给的。

 这就没什么问题了,季宇宁签好字。

 这一世,他的第1本书的出版手续,就这样办完了。

 他出版的第1本书那五,挣了210块钱。如果这本书卖的很好,出版社要加印,这加印的所有收益,就跟他一点儿关系都没有了。

 他在出版社挣的,只是一次性的稿酬。绝大部分的收益,都叫出版社挣去了。

 他在心里默念,这真的是太不公平了。

 但他也是没辙儿。

 10月24日,周一。

 上午,是这次短篇小说创作座谈会的闭幕式。

 张主编做了总结性的发言。

 之后,就是大家自由交谈,基本上就是所有的人留下相互的联系方式,以便将来有事儿再联系。

 大家一起开了一次座谈会,这就算是相识了,是熟人了。

 这才是很多人这次座谈会最大的收获呢。

 文坛,实际上无论前世,还是这个时候,都是一个江湖,这个江湖上,最重要的是人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