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摸摸他的脑袋(第3页)

 “你干什么吃的,到了你家里也什么都没有,我为什么要来找这个罪受!”

 时瑜以也不气,立刻接上,“你屁股底下垫的不是棉被吗,还不够吗?”

 大小姐理直气壮,“不够,还是很硬,没有弹性,我不管你用什么材料,一定要让我睡得舒服!”

 此时,大小姐坐了起来,摸着垫在下面的棉被,“你看看,这是什么东西,这种成了坨的棉被,在别人家都是要扔掉的,你们家是不是故意膈应我!”

 说着,她抖抖屁股底下的的棉被,又说,“这么硬,怎么睡!”

 霍丹秋装扮的粉粉嫩嫩的床,这个时候已经乱糟。

 看不出一点儿原先的样子。

 “我们家住不起你这样一间大佛,要不?我们去住酒店?”

 时瑜提议。

 大小姐,“我又不是没见过你们这儿的酒店,还不如你家里呢,不然我为什么要住你家,我吃饱了撑的?”

 原来,这个大小姐是知道的,也对,来这个城市的第一站就是招待所。

 这座城的招待所大差不差,都这样。

 大小姐在路上就问过了,知道这里没有接待外宾的酒店。

 对其他的招待所也就不抱有期待。

 所以,在时瑜问是不是住在时家的时候,斩钉截铁的回,“是!”

 早就知道住招待所也是吃苦,住时瑜家里也是吃苦,为什么不住时瑜家里。

 时瑜家里有什么要求,她还可以提。

 在招待所,她可是见识过了招待所员工接待客人时的态度了。

 她才不想受气。

 时瑜:这个大小姐挺聪明的,那为什么要来这个小城,真就像她说的:吃饱了撑的?

 不管大小姐有什么打算,更软的床是没有的。

 时瑜看得出来,家里已经把最好的东西拿出来招待了。再榨不出其他。

 于是,她对丽萨道,“反正找不到,能睡睡,不睡拉倒,我陪着!”

 丽萨恨恨的看了时瑜一眼,“我要把你辞了,让你拿不到工资!”

 辞是不会辞的,时瑜是她见过的武力值最高的保镖。

 只是不太会说话而已。

 让她保护自己的安全,她的内心还是很安全的。

 时瑜不为所动,“你想辞就辞吧,我不在乎!”

 说完抱臂,等着大小姐的下一句指令。

 “帮我收拾床铺,我就这样睡!”

 说完,走出了时瑜的房间。

 时瑜一个人留在房间,叹了口气。

 老老实实的整理大小姐要睡的床铺。

 能安慰她的只有在大小姐口中冰冷的美元了。

 这边大小姐出了房间门,就后悔了。

 一出门,就见一个中年大叔看着自己。

 丽萨朝他点点头,便坐在了沙发的另一侧。

 余光可以看到旁边这人是很想和自己说话的,但是一直没说。

 这个大叔是怎么回事,不干脆!

 和她的女儿一点不像。

 终于,丽萨被角落里的一人一狗所吸引。

 孩子长得很是讨喜;白色的小狗,看着也是干干净净的。

 丽萨走了过去。

 “你的小狗叫什么名字,有没有跳蚤?”

 大小姐说话没一点儿顾忌,想到什么,直接就问了。

 今天时庆生本来就烦,怎么好不容易有了空闲时间,可以陪自己的朋友一起玩,怎么又来人。

 而且开口的第一句就是,“你的狗狗有没有跳蚤?”这合适吗?

 但想到这人是爸爸口中的贵客,还是压着脾气说,“没有!”

 然而,大小姐的下一句就是,“他不会咬人吧,能不能给我玩一会儿,我以前也有一只小狗,后来没了!”

 具体怎么没的,丽萨没说。

 但是,时庆生是一个同样爱狗的小孩,立刻颠颠的把小狗抱在了自己的怀里,安抚了一会儿,又和小狗低声说了几句话,这才把狗狗递给丽萨。

 时庆生把狗狗递给丽萨的同时,嘴上也没闲着,“我的狗狗很亲人的,你不用害怕!”!

 眼巴巴的看丽萨抱小狗,然后指导丽萨怎么和小狗玩,“对,摸摸他的脑袋,他会回蹭你的手,你伸出手,他还能舔你的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