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不同意见(第2页)

 “这个虞涛从看守所释放出来之后,因为身体有些不舒服就去健身馆附近的诊所检查!”

 “那个医生给的结果是艾滋病,建议他去省城看看!”

 “我们通过车站、码头调取记录,发现了虞涛在11月11日上午十点的时候去了省城!”

 “接着我们在省立人民医院找到了虞涛的探病记录,显示是多边性传染性病!”

 “11月12日下午三点,虞涛回到了苍云县。”

 “晚上他和他的一帮朋友在苍云县的三个烧烤摊喝酒。”

 “虞涛的朋友说虞涛回来之后心情就很烦躁,一直都在抱怨都是那个女人害的之类的词语。”

 “13号的晚上,有目击者称,虞涛曾去过西郊,看守所就在西郊的国道边上。我们也调取了道路的监控,证实了虞涛确实去过西郊。”

 “根据时间线,我们现在怀疑虞涛就是杀害了看守所所长柳月梅的凶手。”

 “11月14日一早,虞涛便坐最早的班车离开了苍云县去了省城!”

 “根据班车司机的供述,虞涛是在半路下的车,如今下落不明。”

 “我们已经联系了省城的市局协助我们抓捕虞涛!”

 “另外,我调查后发现,虞涛因袭警被拘留十五天,当时他袭击的人正是刘队长!”

 “我们还发现,刘队长的运动服上的Logo显示的就是和虞涛的健身馆。”

 “事情的起因是因为刘队长不想继续练了想要退钱,但是虞涛不肯。刘队长就把健身馆给告了,工商就派人过去调解……这件事导致了虞涛的健身馆因为违反规定被强制关停了。”

 “所以我们推测,虞涛很有可能就是杀害刘队长的凶手!”

 听完了二组的汇报了之后,齐光本是阴沉的脸上总算是有了一些的缓和:这个动机很充足,看来只要抓到虞涛那么这个案子就结束了。

 他又转向了林二和顾青曼,看似不经意,随口问道:

 “林顾问,你下午去尸检那边有什么发现吗?”

 林二还沉浸在陆凌风去过狗场的震惊中。

 根据陆凌风的描述,他是进去了,而且还和老板潘强聊了,刘大山是因为想买狗所以才会在身上留下狗毛。

 这个理由非常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