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的邢志国 作品

第183章 合作中的分歧(第2页)

 在未来产品商业化权益分配方面,双方的分歧同样明显。国际科研机构认为,他们的技术成果是产品的核心竞争力所在,理应获得更大比例的商业权益,他们提出在未来产品的销售收入中,国际科研机构应获得 60% 以上的分成。

 炎黄药业则认为,在产品商业化过程中,炎黄药业将承担更多的责任和风险。包括大规模的临床试验组织、药品生产基地的建设、市场推广费用的投入以及销售渠道的拓展等。而且,炎黄药业还需要应对国内复杂的市场环境和严格的政策法规要求,这些都需要耗费大量的资源和精力。因此,炎黄药业主张在产品商业化权益分配中,应根据双方在商业化过程中的实际投入和贡献来进行合理分配,炎黄药业应获得不低于 50% 的商业权益。

 紧张的谈判氛围

 面对双方在知识产权归属和未来产品商业化权益分配上的巨大分歧,叶星辰深知问题的严重性。这不仅关系到合作项目的未来走向,更关乎炎黄药业的核心利益和长远发展。为了寻求妥善的解决方案,叶星辰决定亲自与国际科研机构负责人进行面对面的沟通谈判。

 谈判地点选在一间宽敞明亮的会议室,然而,会议室内的气氛却异常紧张压抑。叶星辰带领着炎黄药业的谈判代表团队早早来到会议室,他们身着正装,表情严肃,每个人都深知此次谈判的艰巨性。国际科研机构负责人及谈判代表随后也抵达了会议室,双方人员简单寒暄后,便迅速进入了谈判正题。

 叶星辰首先打破了沉默,他以诚恳而坚定的语气说道:“我们非常重视与贵方的合作,过去的合作也取得了不少成果。但在知识产权和商业权益分配问题上,我们希望能够找到一个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既能体现双方的贡献,又能保障合作项目的持续推进。”

 国际科研机构负责人回应道:“我们理解贵方的立场,但我们在技术研发上的投入和成果是有目共睹的。如果不能在知识产权和商业权益上获得合理的回报,我们很难向我们的团队和合作伙伴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