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的杨桃 作品

第1916章 一万磅银

上午,睡了一阵子的大主教辛克马尔,果然按照他自己的承诺,放下高贵的身段,开启了“有偿赦免”的工作。

他干脆将自己的办公室改成临时的忏悔室,只有那些乐意缴纳两磅银币的信众,才有资格走进大教堂、走过整个宣礼堂,最后站在严肃的石室内,然后坐到准备好的木椅处,直面大主教的脸来声泪俱下的为自己所犯罪行忏悔。

他本来觉得倾听信众的忏悔就是走个过场,最后宣布信众罪行得到主的宽恕就行了。他起初抱着这样的目的,就是越听越觉得信众所描述的事情非常离奇。

恰是因为他公开宣布,只要缴纳一笔巨款,任何罪行都可以得到宽恕。结果一批真正的罪犯走进大教堂,他们深知自己罪孽深重,不得不把握住此次完美的机会,将有罪的灵魂涤荡干净。

抢掠、谋杀、各种不道德,乃至是男子之爱……一些本就是罪大恶极理应绞死的罪行,因为事件被当事人隐瞒下来,以驻村教士的能力难以发掘,或是教士本身也参与隐瞒。按照信众痛哭自述,有的恶行已经被隐藏数年乃至十年之久,已经过去如此漫长的时间,难道要因为信众忏悔中说出了实情,然后再治他的罪?

辛克马尔在金钱方面的底线可谓兰斯诸枢机中最低的,作为圣职者的道德底线,可比他的金钱观高尚太多太多。

他努力控制情绪,压制住怒火,就是老脸上跳动的青筋暗示着他的恼怒。可是信众哭得一塌糊涂,看起来是真的意识到罪大恶极,意识到自己的灵魂肮脏似粪土。

难道天主会因为两磅银币的捐赠就是赦免如此脏的灵魂?这样的天主也太廉价了。

不行!得加钱。

辛克马尔不便于将“加钱”直白表明,而是宣称:“孩子,你犯了大罪,并非我不能赦免你的罪,是因为你没有承受真正的惩罚!念在你真心忏悔,死罪化作罚款,你只要再缴纳一笔罚金,就算做你的赎罪。”

他将要钱说得冠冕堂皇,真要辩论的话该方案也不算错。教士们掌管着整个兰斯大主教区的民生,各种民事上的矛盾不能真的按照军事贵族制定的《萨利克法》办事,不能因为有人小偷小摸就按照律法砍掉右手,慈悲的教士令其缴纳罚金即可,毕竟按照一些《福音书》的描述,罚金应是所偷财物十倍价值的金银。

能找到大主教恳求赦免者就不可能是穷人,辛克马尔摆出《福音书》的描述,要求当事人至少拿出十磅银币,否则,有罪的灵魂只能在地狱里无限煎熬。

因为这个时代罗马教廷还没有发明“炼狱”概念,就连“有偿赦免”都是很超前的赎罪模式。抛来敛财的本质,哪怕是发明“炼狱”概念,本质就是修补信仰上的一个巨大Bug。

难道犯了罪的人灵魂只能永存在地狱里受煎熬?于是发明“炼狱”,有罪的灵魂经过一些艰苦修行赎罪,最终也能上天堂。如此以来,战士在战场杀伐无度本质固然是有罪,死后灵魂在“炼狱”修行一番就可以去天堂,倘若想要绕开炼狱之苦,自然是要在活着的时候多多捐赠,直到买来地方大主教的“大赦”,所有罪行一笔勾销。

于是,辛克马尔将“全大赦”的价码定在了至少十二磅银币。

似乎所有人都钟情于数字十二,天空有十二星座,天堂有十二天使,查理曼有十二宫廷伯爵……所以收钱方面也是十二磅银,至于当事人三天内不愿意拿出这笔钱,先前缴纳的两磅银也不会退回。

为何是三天?留给辛克马尔敛财的时间并不多,他不得不竭尽所能赶在罗斯王发怒之前,以各种方法将一万磅银币凑齐,银币成色之类的问题暂且不管,先把重量凑够再说。大不了,真的将那些库存金币也带上。

三天之内凑不齐十二磅银,罪大恶极的灵魂就只能在地狱徘徊了!

离开大教堂的信众神色匆匆,他们多是城外村庄富裕户,也是因为这一原因,当年犯罪之时才能很好地将事件隐藏下来。生活在天主信仰浓郁的环境下,所有人对天堂地狱的执念胜过一切,他们不得不风一般地跑回家中,再翻箱倒柜一番找到藏匿的银币,乃至是紧急变卖一些资产,从村里还算富裕的家庭还些钱。

于是,一些乡村富裕户见实在筹钱无能,终于咬着牙向兰斯城内的特殊小社区,向那些宁可缴纳重税也要做高利贷生意的人,贱卖农田换一笔钱。

至于前者,他们在整个盛大活动中只是平静的看客,比起圣母升天瞻礼大弥撒,以及现在大教堂搞出的敛财闹剧,那些人都只是默默围观,然后加紧守住自己藏银的地窖,守住用另一种文字书写的账本,在每一个夜里平静地点燃“七分烛台”。

就算再缺钱,兰斯大教堂也不会打城内特殊小社区的主意,一如科隆大教堂也不会打城内那个小社区的歪心思。大主教们不远打破数百年来的默契,只因收取特别税本身就是极为稳定的现金税源,那些家伙看来非常老实,想必等事态结束,他们低价购买的诸如田地等资产,也会再以交税的形式转化为大教堂的资产,届时教会自会安排一些无家可归者做佃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