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有债必偿(第2页)
但富兰克林了解拉玛。
他这个朋友嘴上很毒,但行动上很讲义气。
不然拉玛也不会掏空家底,还把自己的摩托车也贡献给了他。
富兰克林把自己这些时间的经历一说,又讲了下自己心中的想法。
汤米听得仔细,依旧没放下枪。
说来也奇怪。
在他眼中,天底下的黑人长得都是一个样子,根本分不清谁是谁。
但对面富兰克林这张脸,就是莫名让他感觉有几分眼熟,像是以前见过一样。
所以,他开口询问道。
“你叫什么,家住哪,都有什么人”
“克林顿,富兰克林克林顿,我现在暂时住在姨妈家,只有姨妈一个亲人,还有个朋友叫拉玛,当然,还有一条叫小查的狗……”
被黑漆漆的枪口指着,富兰克林自然是知无不言,连忙把自己的事全都说了一遍,就差把他今天穿的什么颜色内裤都说出来了。听着他的讲述,汤米慢慢放下枪,重新别在腰间。
富兰克林,住在姨妈家,朋友是拉玛,还有一条狗叫小查……
只有一两个相似之处,或许是一种巧合。
可这些特征连在一起,就让汤米不能不想到更多。
也许,眼前的这个富兰克林,就是他记忆中的那个。
“会开车吗”
“没问题!”
富兰克林拍了拍胸膛,不是他吹嘘,他的驾驶技术绝对一流。
就仿佛他这个人天生下来,就是为了赛车而生。
“很好,这是车钥匙,带我去教堂。”
汤米随手丢过钥匙,富兰克林赶忙接过,屁颠屁颠过去开车。
他知道,这第一关卡,他已经成功通过。
能不能达成所愿,就要看他接下来的表现了。
诚如富兰克林说的一样,他的驾驶技术相当不错。
哪怕是又慢又肉的丰田普锐斯,在他手里也焕发出不一样的生机。
开得既快,又平稳,一点也不会让人感到颠簸。
“老兄,我能问问,我们到教堂是去做什么吗”
富兰克林这个问题似乎有点傻。
谁都知道,去教堂当然是去礼拜。
不过,他敏锐的发现,汤米身上并未佩戴任何十字架的装饰,也不存在任何宗教意义的纹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