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枝还比一枝高 作品

12. 第 12 章(第2页)

 




郗月见他神情有异,一脸娇羞地将头靠近他,话语里却尽是讽刺:“怎么,对我的说辞不满?我若不说自己爱慕你,就没有理由跟踪你去红袖阁,也没办法替你作证,你还能完好无损地走出刑部大牢吗?”
 




裴朗:……
 




身子顿时不敢发抖了是怎么回事?
 




今日刑部尚书开堂审案,请来了邵司马、温司空作陪审,甚至连年满二十五心智却停留在八岁的皇帝都来看热闹了,唯独自己的祖父裴司徒没来——他要避嫌。
 




邵司马当时看他的眼神,仿佛要把他当场千刀万剐了,才能解恨。
 




裴朗自知自己没杀邵七,也知兄长没杀邵七,杀人的是刺客,但别人都没看见过刺客,只见到了一身夜行衣的他,理所当然便认为是他杀了邵七。
 




刑部查案,定然已经询问过红袖阁所有人,知道他刚与邵七发生过冲突,确定他有杀邵七的动机。
 




而红袖阁的姑娘们为他作证,说他没杀人……无人相信。
 




理由很简单,他是红袖阁的“常客”,姑娘们看在银钱的份上,说自己不知道他有没有杀人,或者说他没杀人,是很有可能的。
 




只有郗月,他的未来嫂子,她刚回到京城,又曾在红袖阁门口与他“眉目传情”,有理由本不应该在红袖阁却出现在红袖阁——纠缠于他。
 




她可以“证明”他乔装改扮只为躲她,“证明”他真的没机会杀人。
 




红袖阁的姑娘们无法证明他没杀人,但却可以“证明”郗月当晚“真的”去过红袖阁。
 




至于郗月会不会因为爱慕裴朗而作伪证……刚见过一面而已,又是自己的小叔子,纠缠一下有可能,赔上自己的名声和将来,只为一面之情……连邵司马都不信。
 




裴朗耳边还回荡着郗月在公堂上喊出的那句振聋发聩之言:
 




“老娘不顾自己的名声给他作证,正好让他欠老娘一个人情,以后不敢再躲着老娘,也让他那小鸡崽兄长自觉把亲事给退了。”
 




当时,满堂重臣加一个皇帝都震惊了,不知是震惊于她的“老娘”,还是震惊于她的“退亲”。
 




哪个世家贵女会自称“老娘”?又是何等无知蠢笨的女子,才会选择浪荡无能的纨绔裴十三,而不选满腹才华、儒雅俊秀的裴十一啊?
 




甚至为了这个浪荡纨绔子,不顾礼法,周璇于兄弟之间,置自己和裴、郗两家的名声于不顾。
 




如此无知浅薄的女子,定然是做不出伪证之事的!
 




于是,裴朗就被当堂释放了……
 




释放了……
 




裴朗想吐血,在看见前方等候已久的裴府马车和母亲身边的佟妈妈时,他甚至想立刻自缚法场,枭首示众。
 




他胆颤心惊地一步一步挪向马车,脑海里自动响起母亲歇斯底里的尖叫声,和怎么喝都喝不完的井水。
 




佟妈妈向他走来了……
 




裴朗磕磕巴巴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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