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7章 献出金印
但杨宜所派遣的使者郑舜功并没有达成预期的目的,不仅没有见到‘扶桑国王’,甚至连拥有大明颁下扶桑国王金印的大内家家督都没有见到。
其实,扶桑早在洪武四年十月就与大明有着官方联系(《明太祖实录》),当时主导与大明进行外交、入贡、贸易等事务的是南朝坐镇九州,且担任征西大将军(征夷大将军)兼式部卿的怀良亲王(后醍醐天皇八男)。
当时南朝所面临的严峻政治、军事形势,使得怀良亲王为了能够继续与九州、西国之中北朝一方势力进行抗衡,不得不对大明的进行称臣入贡,以换取大明的支持,进而挽回南朝的颓势。
宋濂在《送无逸勤公出使还乡省亲序》中就说:“先是日本王统州六十有六,良怀(怀良)以其近属窃据其九,都于太宰府。”
明太祖朱元璋也云:“朕惟日本僻居海东,稽诸古典,立国亦有年矣。向者国王良怀(怀良)奉表来贡,朕以为日本正君,所以遣使往答其意。”(《明太祖实录》,洪武七年六月乙未)。
由此可见,对于南朝怀良亲王的奉表入贡,洪武君臣并非十分满意。其虽在形式上满足了明朝“四夷宾服”的需求,但在实质上却并未达到朱元璋意欲“深交”于扶桑的政治目的。因此,在与扶桑北朝方面尚未取得联系,及其正式奉表入贡之前,朱元璋虽然还是坚持赋予了怀良亲王“扶桑国王”的正统性称号,但也进一步强化了“表贡允合”的礼仪原则并多次对违礼者却而不受。可以说,在怀良亲王“扶桑国王”错误称号的背后,也隐含了朱元璋对扶桑北朝申交入贡的期待。
随着以斯波义将为首的重臣支持下,足利义持(足利义满之子)便断绝了与明朝的朝贡往来,导致倭寇袭扰大明沿海诸省是逐渐猖獗。
即便足利义持逝世以后,其弟足利义教几经波折后嗣位征夷大将军,还恢复了与大明的勘合贸易,并派遣使臣道渊等“奉表贡马,及铠甲、盔刀等方物”(《明宣宗实录》宣德八年五月甲寅),但依旧没有有效遏制或减少倭寇对大明东南沿海诸省的袭扰。
应仁之乱后,足利将军家对勘合贸易的控制力度大幅削弱。
加上经济困窘的原因,足利将军家退出了“公方船”的经营,转而将“勘合符”进行转卖,以收取勘合礼钱、谋求直接财源。此时足利将军家已经不再充当勘合贸易的主体,一些实力雄厚的地方大名开始走向前台。
其中,大内家控制了从濑户内海到大明的海路,京兆细川家则是控制了九州岛南部赴明朝的海路。
嘉靖二年(扶桑大永三年,1523年)六月,大内家派谦道宗设(谦导宗设)任正史,持正德勘合赴明朝贡。同时,京兆细川家也派鸾冈瑞佐、宋素卿等人,持弘治勘合到达宁波。市舶司检验时发现勘合有新旧之分,宗设与鸾冈产生孰真孰假的争执。
后宋素卿暗中行贿宁波市舶太监赖恩,不仅得以先进港验货,而且在安排宴饮席次时,又将鸾冈置于宗设之上。宗设愤愤不平,遂唆使手下攻杀鸾冈,随后一路“纵火大掠,杀指挥刘锦、袁琎,蹂躏宁绍间,遂夺舡出海去”。这次“宁波争贡”事件,对明朝与扶桑国交关系的演变,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
嘉靖六年(1527年)九月,嘉靖皇帝接受浙江巡按御史杨彝的建议,对扶桑入贡要按照旧例严格管理,“入贡以十年为期,徒众不得过百人,贡舡不得过三只,亦不许以兵仗自随······今后遣使入贡,务遵定例,如违,定行阻回”。
这是大明朝廷首次以主动强硬的姿态,对扶桑提出了“绝贡”的警告,并采取了一定必要措施,也表明大明朝官方“扶桑观”的渐趋恶化。不过,明廷此举的目的并不是要像洪武时期那样“绝而不与之交”,而是要求扶桑遵守“以小事大”规范和表现出“敬慎”的姿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