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7 章(第2页)





五妮儿太小,碗大怕她抱不住,乔薇把她从树荫下喊到屋檐下,拎了个方木凳给她当桌子,让她坐小板凳上吃。




第三碗当然是给林夕夕,她是客人。




但林夕夕没接。




林夕夕看着那个碗,里面盛了一碗底的糖水,躺着两块黄桃。一个罐头也就五六块黄桃,三个人分每个人顶多两块。




黄桃罐头算什么好东西,到了九十年代,哪还好意思拿黄桃罐头出来招待客人。怎么也该冲一杯“果珍”或者“高乐高”才行,要么给开一听可口可乐或者雪碧也不错。




林夕夕那颗懊丧的心忽然找回了自信。




她可是多活了一辈子的人,见识过八十年代、九十年代的大世面,不是这个时代的人能比的。




乔薇还活着又怎么样。你别瞧她端着“城里人”的架子,可她林夕夕见识过的东西她乔薇薇没见过。




而且,乔薇既然不是重生的,那就不过是一个一十出头的小丫头罢了。




杨大姐给林夕夕介绍乔薇的时候,因为乔薇读过高中,杨大姐很自然地就把她归到“文化人”那一挂去了。




林夕夕想起这点,嗤之以鼻。




别说乔薇高中都没读完,就算高中读完又算什么文化人。一十年后,大学生才敢自称一声文化人。高中生还不如职高生和中专生吃香呢。




富贵两个字就像是吊在眼前暂时还摸不到的胡萝卜,吸引着林夕夕止不住地想往前奔。总不能试都不试一试就放弃啊,那可是泼天的富贵。




住别墅!坐小车!




林夕夕矜持地笑笑:“我不用,你吃吧。怪难得的。”




最后一句纯是讥讽。六十年代的人见过什么好东西。一个黄桃罐头当成宝。




这一句在别人耳朵里听着像客气,可她不知道乔薇完全能听得懂其中暗搓搓炫耀的优越感。




“是怪难得的。我是赶巧了从供销社门口过,随便看了一眼,刚好看到他们架子上有,赶紧买了。”乔薇又重新坐下,不客气地吃了起来。




居然都不跟她再推让一下,真够小家子气的。林夕夕优越感更强了,沮丧懊恼一扫而空,重新燃起了斗志。




“乔姨。”她把话题拉了回来,“你走的啥亲戚?”




乔薇咬一口黄桃,眼皮都不抬地回答:“远房亲戚。”




“我咋听说你一个亲戚都没有了?”林夕夕目




()光闪烁,“这哪冒出来的亲戚?”




她说这个是有依据的。这个也是借钱的时候杨大姐告诉她的,说严磊的原配家人都死光了,下葬的时候一个亲戚都没有,说起来也怪惨的。




“听谁说的?”




“啊,听……嗯,听俺妗子说的。”




“嫂子?”乔薇终于撩起了眼皮,“我从来到这镇上,就没跟人扯过家里亲戚的事。赵家嫂子根本就不知道我家的事,怎么在背后这样编排我。我父母是去世了没错,可我家亲戚没死绝呐!”




乔薇端着碗腾地站起来:“不行,我得问问赵嫂子去,我没得罪她呀,怎么背后咒我呢!”




她作势就要迈开腿找杨大姐对质去。林夕夕哪能真让她去,一把抓住她的胳膊拉住她:“不是不是,我顺口那么一说,其实、其实我是在菜市场听别人说的……”




话已经说到这了,林夕夕干脆亮了刀刃,她直直地盯着乔薇,说:“我在菜市场听别人议论,说……你不是去走亲戚,是跟别人私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