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义三行 作品

第四回《义军联盟,共襄大举》第八节

土州制度,经过以往皇朝建立与完善,确立下来。原本是个朝廷、土官、土民三方面都有利的制度,但是如果到了朝廷腐败没落的时候呢?

 且不说朝廷没落不没落,土官本身就是这个制度最不可靠的一环。人性总是贪得无厌的,做了官有了权力尤其如此。土官当然也有仁爱、公平、清廉、正直的好官,国家危亡之时也有杰出的土官能够尽忠报国,守土戡乱,这样的事迹史书上也不绝于书,比如前朝威名赫赫的岭南高州女土官冼夫人便是一例。但就像汉官一样,土官也是有好有坏。坏的土官,享有世袭的地位和俸禄还不足,对内奴役土民,残酷压榨和压迫,成为地方上的恶霸;对外勾结上司汉官,为其包庇,甚至罗造罪名打击别的土官,兴兵动众攻杀吞并,造成许多事端和血案。

 土官是否称职,总得有上司监察不是?否则坏的土官无法无天了。但是朝廷所派的上司官员,有可能是贪赃枉法的恶官,那样的话就会颠倒黑白,跟坏的土官勾结,反而打击和陷害好的土官!

 朝廷并不指望从少数民族地区获利,只要安定,莫生乱子即可。但是贪官指望获利!不获利,他怎么满足私欲?私欲乃是人性,儒家的教条并不能改变这样的人性,再怎么提倡“存天理,灭人欲”,难道贪官就会被感化了?提倡这些教条的大儒,自身就有不少是嘴里说得好听、肚里一肚坏水的伪君子。伪君子又怎样感化别人呢?比如提出“存天理,灭人欲”的那个所谓圣贤,当年做州官时就办了不少冤假错案。法家所说的“儒以文乱法”,说的就是这种人,嘴上提倡道德,不按法律办事,或忽略、或曲解法律,做坏事捞好处,出了事就官官相护。

 莫要小看贪官的危害。所造成的后果极为恶劣。曾经云南地方兴起的南诏,本来是服从于中原皇朝的六诏之一。中原皇朝为了对抗吐蕃而扶持南诏,使其兼并六诏,有实力与吐蕃抗衡。但只因一个贪官向南诏首领索贿,得不到满足竟然将其陷害,结果导致南诏叛乱、脱离中原皇朝而自立!南诏反而投靠吐蕃,一同进攻中原皇朝!带来多大的祸乱!贪官之害,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