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笑 作品

第144章 大哥,仗义!(第2页)

 “去你吗的怪物!”刚刚还在求饶的朝八,瞅准时机,突然掏出一把匕首,直接刺向了钟兴的面门。

 可谁能想到,钟兴竟然一口咬住了刀锋,一扭头便将匕首甩到了一旁。

 “怎么可能?”朝八彻底懵了。

 “你真是一点也不体谅我的苦啊。”钟兴无奈地掏出匕首,唰唰唰,全部扎进了朝八的肚子,将他开膛,让他看着自己的五脏庙扑了一地,在痛苦中慢慢死去。

 直到此刻,钟兴终于恢复了一丝平静,看向了一旁立定在马棚内的沙雕。

 “不好不好,我好像做得有些过火了?大人不会责怪我吧?”钟兴这才想起方大人的命令,自己似乎有些浮夸了。

 沙雕根本听不懂他的意思,歪着脑袋打量着一身鲜血的钟兴。它很难理解人类,残杀了对手却又不吃,明明肚子不饿为何要去杀呢?多浪费力气啊?

 为避免遗漏活口,钟兴把驿站来来回回又检查了一遍,将所有的尸体堆在了大堂中央,撒上了大片大片的火油,点燃。

 屋外大雨的浇筑,让屋内大火无法扩散,半里之外都看不见此地的火光。

 事已至此,泉兴校尉的信使算是报销在了路上。这样一来,林川最少还有3天的时间和玉门银号周旋一二。

 同一时刻,身处雅叙楼的包间内,一桌酒菜,只有刘秉谦,钱景浩和林川三人享用。三个人,干了四瓶茅台,钱景浩半中途已经倒桌子底下睡着了。

 可就算睡着了,他都怀揣着茅台瓶子不撒手,闻着瓶子里的味,感觉连做梦都是甜的。

 这个时代的人好酒,多喝的都是酒糟酒,低度酒,口感偏甜,杂质多,虽美味但喝醉后异常难受。

 而像纯正的高度白酒,简直宛如伐毛洗髓,脱胎换骨。毫不客气地说,刘秉谦一个人就干掉了两瓶,还不停夸奖这酒的好,喝完后连呼出的口气是香的。

 “大哥,还清醒么?”林川依旧靠着作弊保持清醒,搂着刘秉谦的肩膀轻声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