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问1996.CS 作品
第112章 苟到无敌再出山(第3页)
毕竟盘古的精血,其层次品级,远远超越了混元大罗金仙境界,一滴,就足以改善太一的混元肉身和法力修为了。
然而,看着选择三的任务内容,太一还是有些遗憾的摇摇头。
先不说十二祖巫有没有这个实力去阻止北海妖庭屠戮人族炼制屠巫剑的大动作,就说北海妖庭这般大动作,巫庭能不知道吗?
好歹也是同一个层次的霸主级势力。
麾下的巫族成员何止千千万万。
不可能连这点消息都不知道。
再说了,妖族能够发现人族气血精魄吃了可以增长修为,巫族难道就不知道?
很明显,巫庭也知道了人族身体的特殊性。
肉身精血可以增长修为道行。
灵魂之力附着在法宝上,可以伤害到他们的巫族之身。
那么太一此举,就属于多此一举了。
而且,这也是一个无法完成的任务。
最后,太一的目光,在选择四和选择五上面来回打转,颇有些举棋不定。
选择四,毫无疑问,是符合系统宅男定义的。
这个选择,不必多说,和之前的种种选择,并无任何的不同。
就是苟。
除了苟。
还是苟。
颇有一丝要苟到地老天荒的感觉。
然而,太一这一次,却是毫不犹疑的略过了选择四。
苟了这么久,已经无需再苟了。
系统是一个宅男系统,又不是真的苟道系统。
苟道,也只是为宅男服务罢了。
既然整个洪荒世界,都被系统判定为是他宅男太一的后花园。
那么,太一想要在自己的后花园做点什么,应该不至于被天道鸿钧针对吧?
只要不影响到天道大势就行了。
因此,太一看着选择五的选项。
做出了决定。
“系统,我选五。”
太一苟在太阳宫数百上千万年之久,如今,终于是想要以化身行走洪荒大陆了。
这对于太一来说,绝对属于破天荒的头一遭。
太一一时间,都是不由得心情激荡了起来。
“不知道此时的洪荒天地,该是何等面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