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风煮雨夜 作品

第396章 新皇帝的三把火(第2页)

 还算是善政。 

 但火耗归公,那就是扯淡了。 

 所谓的火耗归公,其实也就是将本来只是底下人随便找由头乱收的苛捐杂税,给变成了百姓不得不交的朝廷正税。 

 此举获利的只是朝廷和官员,对于百姓来说,反而是增加了负担。 

 因为,如果只是底下人随便搞出来的苛捐杂税,那你还有偷税漏税逃税的可能。 

 甚至如果你有关系,交不交这里面都有商量的馀地。 

 但朝廷正税,却是谁都逃不掉。 

 交不起税,就只能被破家灭门。 

 而李奕所要做的,便是将那些苛捐杂税给彻底废除,将这些苛捐杂税归入正税,彻底搬开压在人民头顶的这座名为苛捐杂税的大山。 

 从今往后,再没有人能够随便找个由头,便加税收税。 

 因为,朝廷规定的税赋,就只有一个正税,而没有别的。 

 这就极大的缩小了那些贪官污吏的可操作空间。 

 当然了,这也不排除贪官污吏们照旧捏造税项,进行盘剥。 

 不过,这个就是吏治的问题了。 

 除此之外,李奕还下令对商税,关税,盐税,茶税,印花税,车船税等各项税务都进行统一整理,制定合适的税率。 

 第二把火,李奕烧在了司法上。 

 李奕下令组建大唐立法委员会,准备要借鉴西方的法律,重新编纂《大唐律》。 

 在李奕的设想中,《大唐律》就将是大唐所奉行的宪法。 
  除去大唐律这个总纲之外,李奕还准备要着手编纂专门《刑法》《民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保障法》等各项法律,以及下辖个条例,规定等。 

 对大唐当前的法律体系进行一下整理,对各类刑事民事诉讼流程进行规范处理,以求建立一个有序可靠的近代化司法体系。 

 在李奕看来,巴达维亚闹出的那场乱子,虽说有荷兰人从中挑拨的因素在里面。 

 但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大唐的司法制度和执法体系并不完善,有着极大的漏洞,所以才会被人钻了空子。 

 而李奕现在想做的,便是将这个漏洞给堵上,以求将来不会再有类似的事情发生。 

 第三把火,李奕烧在了科举上。 

 李奕下达政令,从今往后,科举不再是三年一届,而是定例一年举行一次。 

 并且,每年科举录取的名额也是不再固定就那麽一点。 

 而是根据朝中各部门,以及天下各州府县的官吏缺额来定。 

 缺口多就多招些,缺口少就少招些。 

 更加重要的是,从今往后,科举后再想一步登天是不可能了。 

 按照科举新规规定,每年科举录取的士子,都要先从最基层的胥吏做起。 

 必须得做出成绩,或是立下功勋,才能层层升迁。 

 并且,科举也不光是只考四书五经,李奕还在科举的考题中加入了数学,物理,天文等不同学科。 

 说白了,李奕的科举改革,其实还是在为其馀改革做铺垫。 

 以往历朝历代的改革,最大的阻力便来自于地方官员和当地士绅的抱团。 

 而那些世代承袭的胥吏,便是官员和地方士绅之间的纽带。 

 正是因为这些胥吏的存在,才使得官员不得不和士绅勾结,才能顺利完成施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