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府衙鸣冤(第3页)

 沈大人这次怕是要惹上大麻烦了。 

 见所有人的目光都汇集到了他身上,潘大人连忙看向了堂下跪着的人。 

 “你要状告柳氏什么?” 

 王员道:“大人,草民要状告柳氏不守妇道,在还是草民妻子之时,便与吏部尚书沈煜有染,还怀上了沈煜的女儿。” 

 “后更是把草民当冤大头,让小民替沈煜养了三年的女儿。” 

 听完了王员外的话,众人都不约而同的看向了王员外的头顶。 

 还真是绿的发亮呀。 

 身为男人,潘大人也是有些同情王员外的。 

 可同情归同情,案子还是要公事公办的。 

 “你可有证据?”他看着王员外问道。 

 王员外道:“大人,草民并没有证据。” 

 “但是草民有证人!” 

 证人?这种事情还有证人? 

 众人都是一脸浆糊,潘大人也是有些惊讶。 

 “证人何在?” 

 他倒要看看,这证人到底是谁,竟然能看到沈大人和别人的老婆苟且。 

 地上的王盛咬了咬牙道:“草民的证人就是柳氏!” 

 闻言,大家都是一愣? 

 “谁?柳氏?” 

 “这柳氏不是被告吗?” 

 “柳氏怎么会帮这王员外作证呢?” 

 “是呀,这不是自己揭自己老底吗?” 

 “你们说,这王员外不会是疯子吧?” 

 “我看八成是疯了?” 

 “闹了半天感情就是个疯子呀。” 

 王盛听着公堂外的议论声,扭头冲着众人喊道:“我才不是疯子!” 

 说完看向潘大人道:“大人,请听我把话说完。” 

 “大人可以传唤柳氏上堂,问问柳氏,她与我还未和离时生下的女儿念情,到底是草民的女儿,还是沈煜的女儿。” 

 “若她说念情是草民的女儿,那么草民自然无话可说。” 

 “即使大人要治我个诬告之罪,草民也毫无怨言。” 

 “可若她说念情是沈煜的女儿,那么自然就可以证明草民所告属实。” 

 “还请大人为草民做主,按照安国律法严惩柳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