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6章 自作孽不可活
这一些米国大公司大财团的人。
其实一共就那么一些人。
除了一些具有话事能力的人,过来和安德森谈判。
另外就是一些必要的暴力手段。
就是预防万一,发生什么冲突的时候。
他们不至于自己没有任何防卫手段。
不过一般来说,其实是不需要安保人员去跟随他们的。
毕竟他们本身就代表着大公司。
别人看到他们名片和头衔,气势就已经弱三分了。
况且寻常人根本就不敢得罪大公司的人。
但是逮捕安德森不一样。
虽然当地警局发出了通缉令。
还有丰厚的悬赏。
要知道米国的通缉犯可多了,但这是普通人能够惹的吗?就像之前开枪爆头了米国医保公司高层的路易吉。
那可是联合健康集团的执行长,那可是ceo。
但是他直接被人逮到,直接枪杀。
但是全国的民众没有怪罪路易吉,反而是将他奉为大英雄。
因为只要是在米国生活的人,就没有没被医保坑过的人。
所以他们都欢声叫好,都说是杀得好。
现在路易吉依然没有被开庭审判。
为什么呢?
因为米国根本制度,基本上是仿造瑛国来设立的。
就连陪审员团都抄过来了。
简单来说就是在法庭上,会找来一些没有犯罪记录的良好公民。
组成一个12人的陪审团。
他们需要是随机的,广泛并且和事件没有相关联络。
也没有主观意识偏向的。
这一些人组成的陪审团,在看完了整个法庭审判的过程。
全程参与庭审,听取所有证据和证人证词。
拥有独立裁决权:陪审团可拒绝适用其认为不公正的法律。
即经常所说的“陪审团废法”。
还可以要求法官澄清法律问题的权利。
这有什么优势呢?
可以让所有的公民参与其中,防止司法专断,体现“同辈审判”理念。
能够制衡权力,制约检方过度起诉或法官偏颇。
大名鼎鼎的辛普森案件里,就是陪审团去否决了警方的证据。
还能够透过参与司法提升公民法治意识。
从理论上来看,这是一个好的制度。
但是在路易吉的审判上就出问题了。
因为民间来说,路易吉拥有几乎百分百的支援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