刹车很及时 作品

第1407章 纵火案犯罪嫌疑人的信息(第2页)

从园区4个大门进入园区之后,到达案发现场的时间基本上都在15分钟左右。加上犯罪嫌疑人放火的时间应该会比较短,也就是说对方从进入园区到放火离开最短的时间应该是在30分钟左右。

这14辆车当中有几辆是早晨进入的,也有中午进入的,其中有两辆车是在案发当天5:30~6:00之间进入的。之后这两辆车在6:40左右和6:50分左右分别离开。

从案发仓库着火之后的这个时间前后来判断的话,这两辆车是有较大作案嫌疑的,所以针对这两辆车张辉这边做了最着重的调查。

“张哥,这个轿车的情况已经查清楚了。”

嫌疑最大的这两辆车当中,一辆是小型的厢式货车,一辆是白色的小轿车。关于小轿车的情况已经调查清楚。

“这个小轿车进来是找物流公司准备托运的,进来之后咨询了两家物流公司的价格,所以这个车并没有运输货物进来。当时在这些物流公司查询的时候没有找到相关的具体信息,我们跟这两个被司机咨询过的物流公司也取得了联系,对方也都确认了这个事情。”

调查这辆白色轿车的刑警把其中一家物流公司门口的监控摄像拍了下来。

“这辆车在案发当天5:35进入园区,6:35离开。而且对方咨询业务的这家物流公司距离案发仓库距离比较远,开车过去的话最少也要十几分钟的时间,所以对方没有作案时间,基本上可以把这个怀疑给排除掉了。”

既然这辆轿车已经排除了嫌疑,那么最大可能就是张辉他们盯着的另外一辆厢式小货车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集中全部力量,把厢式小货车的情况给我查清楚。”

“是!”
当天晚上12点,这一组人在距离案发物流园区15公里外的一个室外停车场里,找到了这辆厢式小货车。

“已经联系上了这个车的车主,最近这一段时间他并没有开这辆车,他是一个租车公司的老板,这个厢式货车是他出租的其中的一辆车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