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大韭菜 作品

第709章 伟大变革改土归流(第2页)

 【还有一些地方,连朝廷承认的土司也没有,只受该族头人的统治,可以说是土舍制。但他们往往受邻近的土司控制。】

 【土司、土舍是大大小小的“割据者”,因而产生朝廷要加强对他们辖区的统治与他们维护旧制度的矛盾。】

 ……

 大宋。

 赵匡胤仔细琢磨了一阵,恍然道:

 “这不就是唐代羁縻的变种吗?”

 施行土官土司制度,利用他们内部的矛盾,使之相互牵制。

 既能大体实现了对施治地区的有效调控,又授予了土司利用当地资源的某些合法性,同时掌握收回其资源占有资格的权力。

 能减少蛮夷首领独占资源或为争夺资源而争斗不已的情形。

 还可以不引火烧身。

 问题就是,鞭长莫及。

 ……

 【明朝以来,朝廷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取消土司世袭制,设置府、厅、州、县等地方政权,派遣一定时间进行调换的流官前往治理,这就是改土归流。】

 【但效果都不大。】

 【因为土司逐渐掌握与朝廷打交道的方法,平时借多征税收以自肥,条件具备时逐渐坐大,甚至凭借掌握的土军分裂割据。】

 【而朝廷允许土司沿用传统的管理方式,客观上也保护了落后社会及其旧俗,并使土司辖下的夷民难以得到国家法制的保护。】

 【随着这些地方的不停开发,土司制度保守、落后的一面逐渐明显。】

 【例如,清初土司对属民任情役使,赋税是“一年四小派,三年一大派,小派计钱,大派计两”】

 【但他们掠夺的比向朝廷上贡的多得多。】

 【如云南镇沅土知府刀瀚于雍正初年,每年进贡银三十六两,米一百石,而向土民征收银两千四百三十八两,米一千两百一十石,强征的比上贡的多几十倍。】

 【同时,土司恣意虐杀属民,对犯其法而被杀害者的家属,要征六十两、四十两、二十四两不等的银子,名之曰“垫刀银”】

 【康雍时人兰鼎元说属民对土司“无官民之礼,而有万世奴仆之势,子女财帛总非本人所自有”】

 ……

 {感觉土司就是一种特殊的乡绅氏族,中原地区都做不到皇权下县,更别说边远地区了,只要土司不自己作,像奢安那种,中央政权应该还是以保留利用为主。}

 {根据朋友所说,他爷爷是广西的土著,那一代打地主分田地才从山上下来的,因为平地能种田的土地是地主的,没有土地的人要被迫到很山很山的半山腰是开田。而土司就是有暴力机构掠夺资源的地主。}

 {据他说,他老家利川就有土司城,建在山上的,易守难攻。}

 {自然环境恶劣,交通不便的地域,在没有外来干扰下,只能诞生也只适合低层次的社会形态,就像自然界里恶劣环境下只有更原始的生命生存一样。}

 ……

 大清·康熙时期

 康熙眼皮子一跳。

 打地主?分田地?

 这是什么第二个李自成吗?

 大清亡的跟大明一样?

 ……

 大清·乾隆时期

 乾隆倒是对最后一句话挺感兴趣。

 他想到了自家朝代的发展史。

 “确实有几分道理。”

 随后又陷入沉思。

 如果把这句话放眼四海是不是也能通行呢?

 他想到海外诸国发生的那些事。

 英国地方不大却想进入中国贸易……

 是不是他们找到了一个落后的地方从而降低贸易成本呢?

 乾隆下意识的合上手里的扇子。

 ……

 【土司之间为了争夺土地、人畜,互相厮杀,经年不解,世代为仇。】

 【如广西西隆州古隆地方土司王尚氏等与贵州普安州捧酢地方的土司阿九等常年争夺歪染、乌舍、坝犁、鲁磉等寨。】

 【雍正二年(1724)告到官府,因事涉两省,地方官互相推诿,到四年(1726)还没有审理。】

 【又如湖南永顺地方的诸土舍,于雍正元年相互仇杀。】

 【明代土司发动过对朝廷的战争,清代虽无此事,但土司、土舍也常到邻近州县抢劫,屠杀汉民的事屡屡发生。】

 【于是双重矛盾出现了,土司属民与汉民对立,属民往往成群结伙骚扰汉民,有的在夜间乘人不备,焚屋屠戮,但他们又害怕汉民,一离开村寨,就怕被汉人杀害。】

 【土司与地方官府又矛盾重重。有的汉人犯罪,逃匿土司,受其保护,州县官只有“用银钱买求”,才能得到,这就破坏了地方政府的司法权。】